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07浏览次数:1430



附属医院、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各合作医院:

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以下简称“瑞华临床研究创新奖”)是由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面向南京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合作医院的临床研究人员设立的奖项,主要奖励具有突出贡献的创新性临床研究成果,由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授权委托南京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根据《“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奖励办法(试行)》和2022年度瑞华临床研究创新奖评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临床研究成果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瑞华临床研究创新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京医科大学医院发展管理处(临床提升战略办公室)。

二、本奖励可以自由申报,也可由院士推荐;每名研究人员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三、第一完成人应为南京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合作医院人员,其他完成人可以为非南京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合作医院人员。

四、申报/推荐项目应为临床研究成果,即在临床研究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以及在产学研合作中转化效益突出的临床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重大疑难疾病诊断、治疗、预防、康复的新技术、新方案、新药物、新器械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不在奖励范围。

五、申报/推荐项目要求是20211231日前取得的研究成果。

六、申报/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瑞华临床研究创新奖其他申报/推荐项目中使用。

七、申报/推荐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的争议或纠纷。

八、申报/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论著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九、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例如专利的专利权人)应属完成单位之一或前三位完成人之一;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位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

请各申报/推荐项目按照《2022年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请登录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评审系统(http://ruihua.medmeeting.org/)进行申报/推荐,填报《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申报/推荐书》(含主件和附件),完成系统填报后,请将纸质版1份于2022108日前报送至南京医科大学医院发展管理处(临床提升战略办公室)。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医院发展管理处(临床提升战略办公室)

联 系 人:黄晓嘉

联系电话:13913870139/ (025)86869099

电子邮箱: fazhanban@njmu.edu.cn

为方便工作,将建立“2022瑞华奖申报”微信群。加入微信群方式详见《2022年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

1.“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奖励办法(试行).pdf

2.2022年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pdf

 

 

南京医科大学

二○二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