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院:
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以下简称“瑞华临床研究创新奖”)是由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面向江苏省内医院的临床研究人员设立的奖项,主要奖励具有突出贡献的创新性临床研究成果,由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授权委托南京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根据《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奖励办法(2025版)》(南医大临提〔2025〕1号)(附件1)和《2025年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临床研究成果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瑞华临床研究创新奖评奖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南京医科大学临床提升战略办公室。
二、 本奖励由单位申报或院士推荐;每名研究人员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三、 第一完成人应为江苏省内医院正式在职人员。
四、 申报/推荐项目应为临床研究成果,即在临床研究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以及在产学研合作中转化效益突出的临床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重大疑难疾病诊断、治疗、预防、康复的新技术、新方案、新药物、新器械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不在奖励范围。
五、 申报/推荐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整体完成并应用两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前完成。
六、 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临床研究成果不再被申报/推荐;已获得瑞华临床研究创新奖的临床研究成果不再被申报/推荐。
七、 申报/推荐项目不得存在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争议或纠纷。
八、 申报/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论著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九、 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例如专利的专利权人)应属完成单位之一或前三位完成人之一;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位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
十、 主要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应为202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在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提交材料中体现。
十一、 符合《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奖励办法(2025版)》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 申报流程简要如下:
(一)各相关医院“科管人员”和申报用户请按照工作手册要求(附件2),登录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评审系统(http://ruihua.medmeeting.org/)进行申报/推荐。如该医院为首次申报瑞华临床研究创新奖,需先申请评审系统账号,请填写相关信息(附件3)于9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ygc@njmu.edu.cn,申请通过后,用户名和密码将通过邮件回复。
(二)各相关医院“科管人员”登录系统“推荐单位”账号,录入申报项目第一完成人信息后生成“申报用户”账号。
(三)各申报用户登录系统“申报用户”账号进行申报,并于2025年10月26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四)各相关医院“科管人员”请于10月3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1)第一完成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1份。(2)加盖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
(五)纸质版《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申报/推荐书》(含主件和附件)提交日期另行通知。
为方便工作,将建立“2025瑞华奖申报”微信群。请各申报单位推荐1位科管人员作为联系人扫码入群,并邀请本单位申报项目1位联系人加入微信群。入群后科管人员将昵称修改为“单位名称-科管-自己姓名”、项目组人员将昵称修改为“单位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自己姓名”。
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德馨楼A217室
联系人:张萌
联系电话:(025)86869099
电子邮箱:ygc@njmu.edu.cn
附件:
1.
关于印发《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奖励办法(2025版)》的通知.pdf
2.
2025年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临床研究创新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修订).pdf
南京医科大学
2025年9月26日
